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因为诸神赐给我们天国的火种,
也赐给我们神圣的痛苦,
因而就让它存在吧。我仿佛是
大地的一个孩子,生来有爱,也有痛苦。”
作者有话说:
正文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。如果你看到这里——非常感谢你花费宝贵的时间阅读了这本非常不成熟的作品。假如有缘,我们会再见的。届时我会争取成为一个更成熟的写作者。
本文大概还会有几个番外。除了李同学和乐师傅之外,我还会写一个关于小董的。
角色们的故事没有结束,将来,或许在别的故事里,我们依旧能和他们重逢。
最后的引文来自荷尔德林的《故乡吟》。
第71章 鸩火 01
“我看见他的一瞬间,感到了强烈的、无法遏制的憎恨,那种疯狂的、啃啮我的恨意我当时经常感受到,青春期的我是一条时刻龇着牙的疯狗,双眼赤红,找着机会憎恨我能憎恨的所有人。他有一双酷似那个人的眼睛。不是说形状。如果从外观来看,和那个人的眼睛最像的应该是我,可我们从小到大,没有人有这样的认知。当时那个人刚得病不久,在我的面前晃来晃去的他彻底变成了通讯工具里的圆形头像。但是他还是无处不在。我还是这个天才的弟弟,他还是在qq里用那种我痛恨的、温柔的语气问我秋天有没有记得添衣服,好像我们真的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、互相关心的双生兄弟,而不是他占据了所有的阳光,我要在阴影里拼命吠叫才能不被遗忘。我理所当然地恨他,这恨意叠加了我在阴暗的小巷里走过,被那群卷发肥胖的女人大声侮辱时细密的窒息。当时他大概在大城市里的图书馆读书吧。我还恨他夺走了我的名字。自从我被接到父亲和他的身边,我就失去了自己的名字。在那个家我是小的,在学校我是他的弟弟,我唯独不是我自己。但是这由另一个人引起的恨意急速地从我的眼睛里流走了,因为我听见他喊了我的名字。多么神奇啊,我才在入住的时候和那群一年级新生一起见过他一面,我当时还没有记住他的脸,只对那双眼睛抱有模糊的恨意,但是他却能准确无误地叫出我的名字。
“后来我才知道,开学前宿管会把所有学生的脸和床位号背下来。那时我躺在他身边,他看出我沉默中从极乐猛然坠落的压抑。他转过脸来。
“那双眼睛一点也不像我的哥哥。那双眼睛是温柔而悲伤的。我当时认定,我哥只会悲悯,他在高处久了,把自己当圣人,看谁都悲悯。我哥的悲悯相当不值钱,也不走心,这是那家伙的思维方式,一个在概念世界里生活的怪人。而他是真的很悲伤。他不断地受伤,不断地流血,同时温柔不减分毫。他温柔不是因为他强大高傲,而是因为他孱弱。我在那一刻才清晰地区分出这一点。
“他用那双悲伤的眼睛温柔地看着我,他说我依然是特别的。因为在我的眼睛里看见了我转瞬即逝的恨意和惊愕。他心里的悲伤决了堤,因为那一刻他想起了自己。
“我吻他,用已经黏糊糊的胳膊环住他的身体。他抱住我的头,他开始哭泣,他经常哭泣。他说,早点睡吧,明天上午请你吃南门的烤鱼。我们经常去吃的烤鱼。”
“我今年34,我遇见他时他就是这个年纪。我们的年龄差在逐年缩小。再过个几年我就比当年的他大了。我时不时会回想起我和他一起度过的时光。我那时17岁,鸩酒一样的烈焰灼烧着我。我在憎恨中误解了许多人,做了不少荒唐事。我有时思考,这场爱是不是也是我青春期狂热病的产物,我是在爱他本身,还是紧紧抓着臆想中的幻影,通过他的痛苦和沉醉来抚慰自己的灵魂。不过我转念又觉得没必要质疑这件事,能把我拉出长久以来的憎恨的,不是人们一直讴歌的、伟大的纯洁的爱,又会是什么呢?我爱着他,我坚信这点毋庸置疑。”
《叔叔先别cha》叔叔先别cha小说全文番外_徐谨礼简谨仪叔叔先别cha,?简介:年上x乖乖女|我流abo|微ds三千佛塔烟云下只消一眼定终身爱在长夜未尽前1v1sc??年龄差12?男a女o木槿是马来西亚国花,此异国背景主要在马来西亚...
身为画师,沈恪被说没有自己的风格,最大的价值是会临摹大师们的作品。 身为写手,林声迟迟没能有自己的作品,为了谋生不得已写着并不属于自己的故事。 身为创作者,沈恪跟林声都身处困境,苦苦挣扎。 命运牵引,两个人相遇,但他们都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,短暂地扮演了自己想成为的角色。 他们只想感受当下,感恩当下,至少有一个人还能让自己暂时躲进一个美丽的梦里。 但梦终究是梦,当梦醒来,还是要去面对最真实的人生。...
一杰啊,长这么漂亮,将来得找个比你漂亮的媳妇儿才行哦。 付一杰点点头。 找个什么样的啊? 我哥哥那样的。 年下,竹马,伪兄弟。轻松文,HE。...
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大清帝女作者:尤妮丝文案穿成四爷的闺女了?很好!还是六个月的孕妇?你妹!好吧,看在四爷是个闺女控的份儿上,她捏着鼻子认了!不过既然当了李氏的女儿,总不能看着老娘失宠、弟弟身死,也只好劝弘时珍爱生命,远离八爷!!可她那个脑残的极品额附又是肿么回事?亲,支持七年无理由退货不?...
作为一个新人作者,在下实在是什么也不懂,因为小说的背景用的是类似无限恐怖的世界观,刚开始出现的大部分是科幻的内容,后面会有魔法修真的出现。所以我就姑且将作品归到科幻的系列里面。而里面的肉戏会是s占一个较大的篇幅,所以将作品归类为凌虐!...
乐言是只兔子,靠模仿人类生存的他第一个月就不幸把自己送进了局子。审讯他的警察很帅,又凶又温柔 乐言记住了,他叫奕炀。 于是乐言有了新的观察对象。 但他是易受惊体质,胆子也小,只敢忽远忽近地尾随,直到他发现奕警官办公桌上有一盒兔肉罐头。 “你吃兔子?!” 奕炀不明所以,“来一罐?” 乐言急得耳朵都竖起来了,“你吃兔子!” 奕警官忙把罐头扔进垃圾桶,按下他的耳朵,“不吃了!” — 乐言觉得奕警官是人类里最好的人,过节会送花,放假要约会,偶尔还会……偷偷亲他? 等等,这和反诈宣传里的骗子手段一样? 思想防范松,心身一朝空!何况他有吃兔子的前科! 兔子心中警铃大作,耳朵和尾巴一起吓出来了! 某天奕警官下班回来带了一束玫瑰藏在身后,“乐乐,我们在一起吧。” 乐言捧着玫瑰,严肃说:“兔子不吃窝边草。” 奕炀连夜搬了家,揉着他的毛茸小尾巴,“现在呢?”...